吊装作业分级
吊装作业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
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;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;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,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;
吊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,应检查制动器,用低高度、短行程试吊后,再吊起;
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吊物时应保持同步,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%;
下放吊物时,不应自由下落(溜);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;
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;不应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;
停工和休息时,不应将吊物、吊笼、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;
以下情况不应起吊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