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吊装作业人员应遵守的规定

吊装作业人员应遵守的规定

作者:    |    发布时间: 2023-09-07 11:23:46    |    811 次浏览

吊装作业分级

吊装作业按照吊物质量m不同分为:

一级吊装作业:m>100t;
二级吊装作业:40t≤m≤100t;
三级吊装作业:m<40t

吊装作业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

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;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;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,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;


吊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,应检查制动器,用低高度、短行程试吊后,再吊起;


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吊物时应保持同步,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%;


下放吊物时,不应自由下落(溜);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;


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;不应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;


停工和休息时,不应将吊物、吊笼、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;

以下情况不应起吊:

a)无法看清场地、吊物,指挥信号不明;

b)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、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;
c)重物捆绑、紧固、吊挂不牢,吊挂不平衡,索具打结,索具不齐,斜拉重物,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无衬垫;
d)吊物质量不明,与其他吊物相连,埋在地下,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。